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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9章 蹴鞠[一更]


长乐宫,司苗署。二月的朝日如一张金灿灿的大饼挂在纯白一片的天空上,催得不久前刚用过早膳的宿卫心里犯馋,同一起值守的同僚嘀咕道:“翁主赏的煎肉饼真好吃啊!那一粒粒包裹在薄皮中肥瘦相间的肉极有嚼头,想不到腥骚的猪肉也能如此美味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那可不!”

        同僚小声道:“我们吃到的不是普通的猪肉,而是肉猪的肉。”他用眼神不怀好意地往宿卫脐/下三寸一撩,嘿嘿一笑道:“阉/割过的猪仔养大,便是肉猪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宿卫下意识绷紧双腿,总觉得某处凉飕飕的。旺盛的好奇令他忍不住询问:“肉猪的确更好吃,可是……这样不怕猪死掉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只听说过战马被阉/割,可以使得马儿比较听话,易于操纵。没听说过猪也要阉/割的,猪没有马强壮吧?

        “一看你就是没亲自养过猪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时下贵族人家都会养些猪、羊、鸡、鸭之类,连皇家也不能免俗,甘泉宫和上林苑都有猪舍,且和茅房没有完全隔断。不过,这些牲畜自有家中的下人、仆奴喂养,郎官们在宫中是护卫,归家都是公子、少爷,哪有亲自养猪的?故而,同僚没少见猪,却没亲自喂过一次食。可这并不耽误他显摆,“不阉/割才更容易死掉。你知道如今的家猪是野猪驯养而来吧?”

        宿卫点头。

        同僚继续道:“俗话说,一猪二熊三虎,野猪可是敢和豺狼虎豹斗狠的角色。家猪一样保留着它的凶性,几头猪同养一圈争食斗勇,受伤减重甚至死亡的并不少见。我们这样的家里,蒙此损失顶多叹息一声,穷苦百姓之家就要嚎嚎大哭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宿卫恍然大悟:“阉/割之后,家猪会更温顺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他觉得仅仅肉好吃,更温顺易蓄养两点,已是能大力推行蓄养肉猪的理由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同僚道:“不仅如此,肉猪仅养半年,身上的肉便可抵得上家猪养一年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宿卫瞪大眼睛,饶是不为家计发愁的他,也明白肉猪的价值。

        原本一个月尝不到一点肉味的庶民,可能因此半个月能吃上一顿肉。肉能强壮人的筋骨,对百姓来说有绝大的好处,乃利民之事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怎么知道得如此清楚……这法子不会是翁主想出来的吧?你小子肯定是跟在身旁,听到一耳朵。哼哼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同僚惨遭识破,只能尴尬一笑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这阉/割肉猪之法,已投入实验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实验”一词,乃同僚跟司苗署的大人们学的。此署是近两年的新设衙门,归于少府之下,有令一人,丞六人。

        这司苗令嘛,自然是翁主娇为之。

        听说把此署设于少府之下,为的就是堵住悠悠众口。毕竟任用女官,还是在宫廷之中为多,朝廷之上少见。

        少府九卿之一,虽说主职是掌管皇室的私财和生活事务,但也囊括众多。掌控着各种手工作坊不计其数,麾下知名工匠更是点不完数。

        甚至在地方各处都有分设机构,兵农用器都归它铸。

        同僚继续道:“我跟随翁主的时候,有幸瞧过一眼‘实验数据’,除最开始阉/割马匹的匠人不熟练,以至于有家猪死去之外,渐渐的几乎没有家猪死亡。可见此法很快就会推而广之……但司苗署之事都是绝密,你可不要拿出去说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宿卫摆摆手道,“休要看不起人!这我还能不知道吗?陛下有令,咱们的郎中令亦再三叮嘱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同僚:“嘘!郎中令来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远远的,只见一名蜂腰猿背,鹤势螂形的男儿大步行来,他头戴武冠,脚踩锃亮长靴,面色沉静,浑身煞气外露。加之颜面俊俏如上等美玉,怪不得下属暗地里称他为“玉梼杌”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人正是刚上任半年的郎中令周希光,亦是长安城里鼎鼎有名的俏郎君。

        值守署外几道门的宿卫纷纷站直身躯,用最好的精神面貌迎接长官。不盼能得一句勤勉,只望不要遭定一个玩忽职守的罪责。

        却说周希光根本没注意到下属们的心思,快步走进署中,只听见一声凄厉的猫叫。抬头望去,宫墙上一只刚醒的橘黄狸奴被他身上的煞气所惊,喉咙里溢出防备的低吼。

        周希光下意识放松神态,散去凶煞之气,露出一个清浅的笑容。

        狸奴感官敏锐,意识到墙下之人没有恶意,且还是个熟面孔。高高拱起的背软下来,渐渐发出细且柔和的“喵喵”叫声。

        周希光很怕再惊着它,站在原地半刻钟才敢动。他自荷包里取出烘烤的肉干,小心翼翼喂给橘狸奴。

        狸奴打着哈欠,不客气地叼走肉干,跳进草丛里不见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周大人!”

        周希光不用转身,只凭声音就能确定来人是翁主娇。他微不可查地轻吸一口气,才能心无杂念的看着美丽如春日彩蝶的阿娇提着裙摆飞奔而来。

        十四岁的少女肤白赛雪,明眸皓齿,脸颊透着淡淡的微红。犹如春日的一抹艳阳,浑身洋溢着明媚和活泼。若细细看,又能发现她眉眼里有远超同龄人的沉稳。青涩与成熟,矛盾而统一,令她身上有着一种奇异的魅力,叫人挪不开视线。

        周希光听说,求娶翁主娇的人不计其数,便是连宫中皇子的娘亲们,也都没少在帝王的枕边吹风刮雨,看不能为自家的儿子聘得良妻。不过,到目前为止,窦太后和陛下都没有提及翁主娇的婚事,任谁来问都只有一句话:阿娇年纪太小,做长辈的还想多留她几年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荷包里装着什么?”

        阿娇指着周希光拿在手里的荷包询问。

        周希光回神道:“一些烘烤的肉干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阿娇:“我正好饿了!给我一块尝尝。”她伸手去拿,却见周希光慌忙避开,不由奇怪地看着对方,“周大人舍不得一块肉干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翁主,这肉干无盐无酱,没有经过腌制便直接烘干。硬得狠,又没滋味,是专给狸奴备的零嘴。您要吃肉干,我去膳房让人送一些好的过来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阿娇闻言,想起自己曾说过,猫狗之类的小动物吃人类的食物并不健康。比如盐吃太多会掉毛,得肠胃病之类。没想到她说的时候没当一回事,周希光却记住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看来周大人很喜欢狸奴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阿娇轻笑:“这肉干莫不是周大人亲自烘烤的?”

        周希光耳廓微红,转移话题道:“翁主,时间差不多,咱们得赶紧出宫去。否则,赶不上蹴鞠赛事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阿娇一听,忙道:“那快些走罢!我一个观赛的闲人赶不上也就罢了。你这位队长要是不能上场,长安的小娘子、俏郎君们一定活活撕了我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周希光面色一肃,“谁敢如此大胆?”

        阿娇心想:你太过低估长安贵族们对蹴鞠的喜爱,对自身的认知也不够清晰啊!

        要知道,蹴鞠不仅民间喜爱它,王公贵族们也喜爱它,甚至被应用在军事训练之中,士兵们都以踢一脚好球为荣。

        更何况周希光生得好看。

        现代最易获得少女爱情的就是校园里踢球的帅哥,完全是一加一等于二的效果。

        翁主的车驾很快离宫,来到长安城中最大的一个蹴鞠场,又称“鞠城”。乃专踢球之地,亦做博/彩之用。今次的蹴鞠赛,乃是几位出宫嫁人的公主们提议举办的,参赛的全部是长安城里知名的蹴鞠高手,连负责护卫皇帝,警卫省殿门户的郎官之首郎中令周希光都能请来,其余之人更不用提。

        参赛的人人瞩目,观赛的位置更是一票难求。

        阿娇不在此之列,不仅有位置,留给她的是场内几乎最好的座次,位于高台之上,可以总览下方参赛的二十四人。眼力稍好一些,便能看清每一个人的细微动作。

        案桌上摆着蹴鞠场早就备好的瓜果、点心。

        阿娇事先没想到蹴鞠场有“赠送”。

        此处“鞠城”平日里也是打开门做生意的,有多么伶俐不用说。她只当做是出来春游,自己带得有饮子,汉朝版老北京鸡肉圈和烤得极香的面包块,抹一点蜂蜜能甜到人的心坎里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些“赠送”,只能分给随侍的宿卫们吃喝。

        本来对蹴鞠没什么特殊喜爱的阿娇,以为是来吃吃喝喝的。时间太久,以至于她忘记第一次看周希光踢球的激动,根本没工夫吃东西好嘛!这就跟看到一场好的电影,忘记吃爆米花一个道理。

        只见下方周希光一个漂亮的燕归巢,彩球穿过风流眼。

        为避免麻烦,常年冷肃一张的脸,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周希光心神放松之下,翩然回眸,对着高台爽朗一笑。

        一个女郎放弃矜持,尖叫着道:“啊啊啊,周郎君在对我笑,他笑得真好看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另一个女郎涨红一张脸道,“周郎官明明是在对我笑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不仅女郎们,连羡慕周希光好球技的男儿们也不甘示弱,觉得周大人是在对他们笑。几番争执之下,差点没动起手来。

        阿娇晕乎乎地想:他明明是在对我笑!

        作者有话要说:晚上见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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